2)第369章跋扈_奋斗在开元盛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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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封申饬文书如何也少不了!

  一个偏将而已……

  如果边疆十大节镇都有样学样,有点事情就闹到天子面前,有点事情就闹到天子面前,还要他们这些节帅干啥使啊?”

  谢直闻言,不由得心中一动。

  “哦?

  原来辛二哥要来接的犯官是来自范阳节镇?

  一个偏将,就能闹到天子面前?

  他犯什么事了?”

  辛评事一听,特别不耐烦地挥了挥手。

  “快别提了!

  说是轻骑冒进,被胡人打了埋伏,三千兵马,就跑回来一百多人……”

  谢直一愣,这个罪过可不小啊……军法和民用律法可不一样,十七斩五十四条禁令,那是一点商量都没有,你犯了事,说砍你就砍你,谁求情都没用!具体到这位犯官身上,全军冒进,中了埋伏,近乎全军覆没,这叫丧军辱国,绝对得到断头台上走一遭!如果没有特殊原因,绝对砍你没商量。

  一提到特殊原因,谢直又想起当初在汜水、在谢老爷子身边听说的只言片语。

  军中所谓特殊原因,无非两种,公、私而已。

  公,人家全军覆没,乃是非战之过,比如被人出卖啊,比如己方阵营出现了叛徒啊,比如敌方势大难敌啊,都算是特殊原因,你带着三千人马出击,正好碰上对方五六万人马,别说什么埋伏了,就是堂堂正正打一场,能跑回来一百人都是勇力无双的体现,总不能要求每一名将领都是汉冠军侯吧?所以你要是坚持砍人,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。

  私,这个就简单了,有人想保他,而且还是那种一言可决的人,想保他,不是如此,他也不可能躲得过那伸头的一刀。

  具体到辛评事说的这位偏将,具体情况还真不好判断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肯定有“私”的这种因素在里面,直白一点,要是没有人下死力气保他,他都没有前来洛阳的机会,至于公的因素,情况不明,暂时就不枉加猜测了。

  果然。

  辛评事下面的话,果然证实了谢直的想法。

  “我看张守就是持宠而娇!

  临阵而败,全军覆没,这还有什么可说的!?

  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偏将而已,直接杀头祭旗,以为后来者戒,多好!

  全大唐多少偏将,哪一个不勇武?怎么就他这么特殊!?

  还送到洛阳来,我一个小小的大理寺评事忙活两天倒是不算什么,事涉张守,说不定还得三法司会审才行,就连兵部也跑不了,这不是找麻烦吗1?”

  谢直听了这话,就有点听不下去了。

  当兵吃粮,把脑袋栓到裤腰带上、上阵拼命,那是当兵的职责,活下来,高官厚禄,死在战场,运气不好,自然谁也不能埋怨,谁让他就是干这个的呢?

  但是,如果真有什么冤屈之类的,难道还不允许人家喊一嗓子吗?

  所谓麻烦,再大,还能大过人命去?

  不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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