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4章 22_我在哥谭过暑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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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布蝙同人本啊,你以前没吃这个CP的话,不推荐你买《无法停歇的恶犬》。《玫瑰与夜莺之歌》比较适合你。”

  杰哥别说了,求你别说了,给自己留条后路吧!

  “《无法停歇的恶犬》讲的是什么?”蝙蝠侠又问,他心机地把电子音合成器调频,使自己的声音变化一个样子。

  《无法停歇的恶犬》我看过,满篇痛车满屏肉,阿蝙与阿布在相互背叛相爱相杀中逐渐靠拢的故事,结局一拳超人红头罩还出来拎着电锯把小丑砍成了八段。

  据芭芭拉的内部消息称,奎雷尔·热内太太写这篇文时,红头罩与蝙蝠侠大打出手,杰森气得三个月没回庄园吃饭。因此本文蝙蝠侠待遇极差,每天都在追妻火化的路上。

  眼看蝙蝠侠就要拿起一本《无法停歇的恶犬》,我眼疾手快,用上了毕生的勇气,啪得一下按住他的手。

  “这本书,”我绞尽脑汁,“讲的是蝙蝠侠与布鲁斯齐心协力战胜黑恶势力,守卫哥谭市的故事。”

  我搜肠刮肚,“最终,他们在爱的战士红头罩的帮助下打败了邪恶的小丑,还给哥谭平静与安定。”

  “你在说什么啊,你这个假粉?”阿强不解地看着我,“你和我看得是同一本书吗?”

  “闭嘴!”我扑上去就是一个锁喉,力道比达米安锁喉小乔起码大出三倍,“专心吹你的太太,饭可以乱吃,话不要乱讲!”

  “不要吵架,和平排队,签售本人人都有......”杰森签好了名,抬起头来。

  这一看,他僵硬了。

  红头罩与蝙蝠侠在漫展上一眼万年,两者之间隔阂着亘古的沉默。

  杰森沉默了一下,低下头继续签名,“我一定是签名签到眼花了。”

  不要自欺欺人啊杰森,面对现实吧,别当鸵鸟试图把自己埋到同人本里!

  我只恨自己耳聪目明,才会站在这两人之间,才会目睹这一切。

  蝙蝠侠的嘴角再度上扬一点点,这老头子绝对在其中找到了乐趣。

  只听低哑阴沉的电子音低声道,“我有在追你的连载。”

  噗啊!

  “你的每一篇文我都看过。”

  噗啊!

  “阅读你写的文字有助于我理解你的内心,理解你对蝙蝠侠的看法。”

  噗噗噗噗啊!

  上述每一声“噗呲”,都代表一只箭插进我的心里。我的心现在是诸葛老师草船借箭的靶子。

  我李词章,出生至今短短十八载,斩妖除魔、诛邪卫道,上砍过九尾狐的尾巴,下剁过蛊雕的脑袋。栽在我手里的妖魔鬼怪没有一只是无辜的。

  对于这个世界,没有功劳,至少我也有苦劳。不是英雄,好歹我也算不上反派。

 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,为什么我要站在这里,为、什、么!

  我强打起精神,试图把尴尬的场面支棱起来,“相见即是缘分,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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